網拍模特兒洪慧蓉的內衣廣告照片,去年被蘋果日報、壹週刊指為網路盛傳的歌手蔡依林假淫照,還描述洪女動作「鹹溼又挑逗,像極情色廣告女郎」,導致洪女為此辭去工作憤而提告,檢方昨以妨害名譽罪嫌起訴蘋果總編輯陳裕鑫、頭版主筆何長發及周刊副總編輯宋筱玲等三人。


     承辦檢察官指出,起訴的關鍵在於,蘋果日報、壹週刊明知照片內容未達淫穢程度,卻在內文直接描述洪女動作鹹溼、挑逗,損害洪女名譽,因而起訴。


     去年港星陳冠希不雅照事件,幾名台灣女星也遭影射,網路更輾轉流傳疑似蔡依林的假淫照。但實際上照片本尊是台灣網路賣家洪慧蓉,她為了販賣性感內衣拍下清涼廣告照,卻因五官神似蔡依林在網路廣為流傳。


     起訴書指出,蘋果日報、壹週刊為了製造話題,明知假淫照主角並非蔡依林,卻仍分別於蘋果日報與壹週刊引用洪女照片,並撰寫「網路上最近流傳蔡依林身著薄紗性感照,動作鹹溼」等不實文字。


     洪慧蓉受盡譏諷,辭去服飾店工作,氣得對蘋果日報總編輯等人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陳裕鑫供述,洪慧蓉的照片與一般內衣女模特兒不同,內容確實是挑逗又鹹溼,並無誹謗之意。而受命撰寫標題的何長發則說,他本來只想寫穿內衣的女郎,是總編輯要他以男人立場想一想,才改寫成「鹹溼又挑逗」等字。


     檢方認為,蘋果日報、壹週刊未經查證,即刊登「鹹溼又挑逗,像極情色廣告女郎」等不實文字,足以損害洪女名譽,偵結後將陳裕鑫等三人起訴。


洪慧蓉鹹溼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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