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52017_05.jpg 香港影星陳冠希今天在溫哥華(Vancouver)出庭作證時表示,為了保護不雅照風波中受害的女星,他情願拒絕作證。 


陳冠希今天係為中國大陸審理涉嫌侵盜陳冠希電腦資料嫌犯史可雋一案,在溫哥華的法庭作證。 


陳冠希在法庭上表示,他不會透露不雅照案受害女星的任何個人隱私資料。他說,這些女星已飽受傷害,因此他認為,凡與史可雋一案無關的資料,不宜透露。 


陳冠希並詢問法官艾德爾(Elaine Adair),他是否有此項權利。艾德爾回答說,他必須回答任何與史可雋案有關的問題。 


陳冠希又問,如果他拒絕回答會如何?法官表示,現在談這些還太早。 


史可雋在中國面臨三項非法侵盜他人電腦資料的控罪,史可雋被控非法偷盜陳冠希電腦中的照片。 


陳冠希與香港知名女星的床上不雅照片,去年1 月在網上出現後,立刻引起轟動,刊登這些照片的網站幾乎被擠爆。 


中國公訴檢察官今天也詢問陳冠希有關這些照片的問題,陳冠希表示,當他知道那些個人及私密的照片出現在網路上後,極為震驚。 


陳冠希今天穿著黑色西裝,打黑色領帶,褐色襯衫出庭。 


他向法官表示,他從無意將他所拍的照片給任何其他人看。陳冠希表示,他是一個很重隱私的人,因此他與女星在床上拍的照片,從沒有給別人看的意思。


陳冠希表示,他在網上看到他所拍的不雅照片,檔名都與他電腦中的檔名相同,因此相信,電腦中的照片被人偷盜。香港警方也曾表示,網上流傳的陳冠希與女星不雅照,係非法自陳冠希的電腦中拷貝。 


陳冠希表示,他曾將他家中的桌上型及筆記型電腦,送給香港一家電腦行修理。他相信,電腦行的人,一定偷盜了他電腦中的資料,侵犯他的隱私。 


陳冠希表示,他從未將個人密碼告訴過任何人,2006年夏天,電腦送修前,他也將電腦中的影像全部清除,但卻不知道,僅將文件刪除丟進垃圾筒,但有辦法的人,還是能找回被刪除的文件。 


陳冠希表示,2008年1月29日,他的友人告訴他,他與女星的床上不雅照出現在網路上。他聽後極為震驚,為了求證,他自己也上網去看這些照片。


陳冠希在法庭中表示,偷盜照片的人,一天發出一批照片,而不是一次全發完,顯然有周密的計畫。 


不雅照風波發生後,陳冠希曾公開道歉,並宣布退出影劇圈。他現在已回到他的出生地--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的溫哥華市居住。 


陳冠希今天出庭時,數十家中、英文傳媒記者及攝影師,都等在法院門口。


陳冠希不雅照風波,不但影響多位女星星途,更影響到自己的前途,在事件發燒最高點時,陳冠希還宣布「將無限期退出香港演藝圈」,本月23日,他在加拿大溫哥華出席聽證會,在法庭上作證,但對於涉及不雅照的女星資料,陳冠希選擇保護當事人不願透露,庭訊期預計需要3到5天。

涉嫌竊取陳冠希電腦資料的嫌犯史可雋一案,陳冠希在溫哥華出庭作證,他在庭上表示不會透露有關受害女星的任何個人隱私,希望能將傷害降到最低。根據當地律師指出,法院出借場地審理外國案件,場地費約加幣500~1000元(約台幣14000~28000元),現場保安人員費每天約加幣5000~10000元(約台幣14~28萬元),再加上法官、律師費,開庭費用相當驚人。

不雅照一案預計4月在香港法院開審理,陳冠希因人身安全為由,選擇在溫哥華出庭。嫌犯史可雋是電腦維修員,涉嫌侵犯他人隱私,竊取個人資料,08年1月開始陸續上網拋出陳冠希與女星的不雅照片,引起的抨擊批評不斷。

陳冠希23日身著黑色西裝、褐色襯衫出庭,他表示知道照片散佈在網路上時,相當驚訝,自己從來沒有要將照片分享於他人的企圖,看到網路上的照片檔名,才知道是自己電腦資料於送修時被竊取,雖然在電腦維修前,已經將主機裡的檔案都整理清除,但仍遭有心人士利用。陳冠希更表示照片時間性的發布,顯然對方是有計畫的進行犯罪。

陳冠希退出香港演藝圈後,曾一度往好萊塢發展,可惜未能嶄露頭角,現在回到溫哥華居住,仍是媒體追逐目標,據悉,庭訊當天有數十家的媒體記者都在法院門口守候著陳冠希。


慾照風波主角陳冠希今天在溫哥華出庭作證,他首度承認慾照女主角確為張柏芝、鍾欣桐、陳文媛及顏穎思4人,強調拍攝前都取得對方同意,絕無強迫,更未將照片提供給任何人。部份慾照內容並非他所拍,而是女主角以光碟及影帶方式主動提供。


這是慾照外流以來,陳冠希首度親口證實4名女主角身分。陳冠希也在作證時指出,目前檢方所查扣的圖像及影片資料中,有40個檔案並非他所拍攝,而是影像中的女主角自己提供給他欣賞,其中照片是以光碟(CD)提供,而影片則是用VHS錄影帶方式提供。


部分慾照是影像中女主角提供。重申拍攝都取得對方同意,攝後兩人會一同觀看


但律師是以法庭文件編號方式提問,究竟是那位女主角「主動」提供照片及影片,目前不得而知。


陳冠希在律師追問下,詳細說明自己如何利用數位攝影機及數位相機拍攝影像及照片,並透過記憶卡轉存到電腦硬碟中。


對於自己所拍慾照,他重申拍攝前都取得對方同意,絕未強迫,拍攝後兩人會一同觀看,但他強調這些照片屬於個人隱私,他從未將圖像及影片提供給任何人。對發生慾照外流,他認為是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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